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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7 年夏天,位于合肥高鐵南站南廣場西側的53 度廣場(備案名:奧福時代廣場)的業主向新安晚報962000 熱線反映稱,其購買的商鋪延期交付。本報于當年7 月22 日、8 月24 日,2019 年1 月9 日分別進行了報道。而記者日前獲悉,開發商已于今年5 月29 日交房,但是業主們卻反映,商場里水電沒通,電梯空調沒有,顯然不符合合同約定。此外,開發商的法定代表人出現變更,注冊資金縮水八成,讓業主們更是有些擔心。
業主反映
五月交房后又發現新問題
11 月25 日、26 日,有不少業主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反映稱:53 度廣場的開發商已于今年5 月29 日交房,“但商鋪里水電不通,電梯、空調沒有,顯然不符合購房合同里的約定。”
53度廣場建筑主體已經完工,正在進行綠化工作。
此外,業主們還表示,開發企業在商場還未開業、沒有支付完業主補償款的情況下,變更了企業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由變更前的1億元縮水到2000 萬元。對此,業主們認為開發企業的這種做法會使業主的利益受損,對商鋪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此外,業主們還稱,延遲交房的違約金沒全部拿到,并且對開發商拖延辦理產權證不滿。
記者探訪
53度廣場主體結構已完工
昨天上午11 點多,記者來到53 度廣場看到,建筑的主體結構已經完工,有工人正在外圍鋪設水管、進行綠化建設。“綠化搞得快,還有半個月基本就結束了。”現場一位施工負責人說。
記者探訪發現,廣場西側的沿街門面被綠色的圍擋擋住,無法入內。但是記者觀察發現,雖然建筑的主體結構已經完工,內部依然處于毛坯狀態,正如業主們所反映的:空調、電梯未安裝。
開發商回應
商業暫不具備開業條件
昨天中午,記者聯系上了53度廣場一位銷售負責人了解情況,這位負責人表示,該項目已于2019年5 月29 日竣工并取得《規劃許可證正本》后交付,同年8 月取得《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明》(大證)。隨后用短信、快遞函件等方式通知業主至售樓中心辦理補償金結算和提交個人不動產權證辦理資料。截至目前大部分業主已辦理完相關手續,并有三百余戶業主不動產權證已發放,且每周出證五六十本。
已將補償金抵扣稅費后的余額支付了500 余戶業主,且每日仍在陸續支付中。目前,部分業主仍未前來辦理補償金結算及提交不動產權證辦理資料。
關于項目竣工交付后的招商運營情況,該負責人介紹,目前運營公司已在進行籌備工作,確定了“全球購跨境電商購物中心”的基本業態,落地了以免稅店為主的四大主力店,其他配套業態商家已基本落實,預計年后將和委托的業主進行委托合同內容和商業裝修、開業等相關問題溝通說明會。但是,南站南廣場目前尚未完全開放,項目周邊路網等配套設施未完善,商業暫不具備開業條件。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開發企業商業部分未售資產折后仍有3 億余元,可以保障業主租金利益不受損失。而對于開發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縮水等事。開發企業回應稱:“企業正常變更手續,不影響相關業務辦理。”
律師觀點
注冊資金縮水影響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
針對開發商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縮水一事,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張鵬律師認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并不影響公司法律責任的承擔。只要工商部門批準了變更,那么形式上是合法的。”
“但是公司注冊資金的縮水,實際上是影響了公司對外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是以自己的實際資產對外承擔責任,而注冊資金實際上是公司實有資產的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公司的股東要實際出資完成注冊資金的認繳,如果說公司的實際注冊資金沒有出資到位,那么公司將原先的注冊資金變更縮水,實際上是變相地抽逃了注冊資本額,減輕了公司對外承擔法律責任的限額和幅度。”張鵬律師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許佳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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