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肥西一男子劉某在親人墓地祭掃時,不慎引發火災,將他人的果園部分果樹燒傷。日前,肥西縣法院調解處理了一起因祭掃引發火災燒毀果園案件,肇事者賠償果園損失12000元。
2019年1月24日14時許,劉某到肥西縣山南鎮親人墓地祭掃,點燃祭紙后,火借風勢迅速引燃附近羅某承包的桃園,劉某試圖滅火,但火勢發展太快未能成功。后經林業站工作人員現場測算,過火面積約20余畝,其中有當年補植小苗150棵,經過火燒,基本死亡。5年生大桃樹側枝(即結果枝)烤損,影響當年產量,經濟損失約3萬元。
2月1日羅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要求劉某賠償桃園損失3萬元。案件經法庭調解,羅某考慮到劉某家庭因家人生病經濟困難,遂同意放棄部分訴訟請求,讓劉某一次性賠償12000元結案。簽完調解協議后,劉某也向羅某表達了謙意及后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