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市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巢湖漁業生態保護區漁民退捕轉產實施方案》。按照方案,2019年底前,合肥將完成保護區內漁民退捕;2020年底前,完成保護區外漁民退捕。
漁業捕撈許可證件已全面停發
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率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建立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制度”。從生態保護的角度出發,漁民退捕是大勢所趨。
巢湖漁業生態保護區,劃定于2006年,面積333.33平方千米,屬于需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之一。省巢湖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從今年1月1日開始,已停止禁捕保護區范圍內的漁業捕撈許可證件的核發、年審,保護區實行永久全年禁止生產性捕撈作業。
禁捕之后,靠水吃水的漁民們何去何從?妥善解決漁民禁捕后的生計問題,才能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因而退捕轉產工作刻不容緩。記者了解到,省巢湖管理局成立工作小組,深入漁民中宣傳禁捕的必要性,充分聽取漁民對禁捕補償的意見和建議。此次,隨著《實施方案》的出爐,將為漁民退捕轉產提供支撐。
今年底前完成保護區內漁民退捕
退捕工作將按照簽訂退捕協議、發放補助資金、實施漁船拆解、注銷漁船證書等步驟進行。從時間表來看,合肥將于今年底前完成保護區內漁民退捕,2020年底前完成保護區外漁民退捕。
《實施方案》明確,省巢管局對漁民漁船進行調查摸底,核實補助對象資格和條件,提供在籍漁船花名冊;相關縣(市)政府與船主簽訂退捕轉產協議,收回《內陸漁業船舶證書》(原件)和生產設備。生產設備由相關縣(市)政府統一管理,該項工作將于今年4月30日前完成。
巢湖2019年夏季蝦汛將于6月18日開始。為落實全面禁捕要求,保障湖區正常管理和生產秩序,保護區內漁船等生產設備收回、漁民補助資金發放,都需在夏季蝦汛開始之前全部結束。《實施方案》明確,將補助資金發放工作安排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
隨后,協議收回的漁船等生產設備由相關縣(市)政府統一拆解,按照一船一檔的原則建立船舶“拆解檔案”。在今年12月31日前,縣(市)政府在漁船拆解完成后,應及時將退捕轉產協議、漁船拆解檔案、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及其他有關材料報送省巢管局,由省巢管局辦理漁船證書注銷手續。
退捕轉產共涉及1342戶漁民
此次退捕轉產對象涉及廬江縣、巢湖市漁民1342戶,漁船2144艘,其中廬江縣轄區244戶404艘,巢湖市轄區1098戶1740艘。在完成保護區漁民退捕轉產的同時,合肥還鼓勵保護區外捕撈的巢湖漁民自愿退捕轉產轉業。
漁民退捕轉產工作涉及面廣、時間要求緊、工作任務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易產生社會矛盾。對此,《實施方案》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處理好保護區內與保護區外的關系、退捕與再就業的關系、禁捕與打擊非法捕撈的關系等,及時解決相關困難和問題。
與此同時,省巢管局將加大持證漁船管理和湖區執法力度,杜絕漁船進入保護區非法捕撈作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地也將加強日常監管,杜絕沿湖村民(居民)從事非法捕撈活動,全面做好鄉鎮自用船舶登記管理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可引導組建公益組織或行業協會,協助執法部門開展巡查救護。
合肥晚報 ZAKER合肥記者 羅敏
原標題:巢湖漁業生態保護區將退捕轉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