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16日下午,巢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受賄罪案件,巢湖市紀委監委組織70余名干部旁聽了案件的審理過程,以案為鑒,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底至2019年初,被告人孫某某在任巢湖市蘇灣鎮副鎮長、分管交通和美麗鄉村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孫某某放松黨性修養,喪失理想信念,違反黨的廉潔紀律,與被管理者進行權錢交易,構成職務犯罪。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之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某某當庭自愿認罪認罰。法庭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證據,擇日宣判。
黃若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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