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2日下午,合肥市蜀山法院公開宣判范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以被告人范某某為首要分子,周某某、劉某某等人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采取“套路貸”與暴力、“軟暴力”催債相結合的方式,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動,涉案事實二十余起,涉案金額100余萬元。該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蜀山法院一審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對其他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至三年七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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