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28 日晚間,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公告,對商品住宅用地定價、拍賣方式進行調整。業內專家表示,這一調整的背后仍是“穩地價、穩房價”這一本質,新政的實施對開發商的資質要求其實更嚴格,也將促使開發商拿地更為理性。
變化:定價和拍賣方式有變
公告顯示,為貫徹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該部門特就土地出讓相關政策作出調整,比如調整商品住宅用地定價方式等,同時建立房價和地價聯動機制,根據擬供應商品住宅用地周邊新建商品住房銷售綜合均價和二手房成交價格情況,按宗地確定擬供應商品住宅用地最高限價、參考價(即起拍價)。
同時,還將調整商品住宅用地拍賣方式,將“價高者得+最高限價時轉為搖號”的拍賣方式調整為“價高者得+最高限價時轉競自持用于租賃的商品住房”。即,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轉競拍自持用于租賃的商品住房。以最高限價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價,以競自持用于租賃的商品住房計容建筑面積最大者為宗地競得人。
自持用于租賃的商品住房應相對集中,成幢連片;其不動產權證書統一首次登記至競得人或其成立的全資子公司名下;與可售商品住房共享小區配套設施。自持用于租賃商品住房實行全裝修交付,不得分割轉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5年。
影響:土地競拍或更為理性
安徽省清源房地產研究院院長郭紅兵表示,此次合肥土地拍賣政策調整,地價掛鉤房價,將更傾向于根據住宅市場交易情況對土地市場整體走向進行預判,在總房價控制過程中,對局部房價微調提供了空間,但整體不會影響“穩房價、穩地價”的目標。
出讓方式的調整一方面給了在肥開發企業更大的自主空間,同時也促使開發商拿地更為理性。按以往政策,進入搖號階段后能否拿地全憑手氣,開發商為增加拿地概率可能動用一些措施,這會造成土地市場虛假火熱,無法傳遞真實市場信息。按照新政,開發商能否拿到地,對自持部分有十分明確的要求,這將考驗開發企業的實力和承受能力。其中,實力不僅包括資金方面的“硬實力”,更包括運營水平的“軟實力”,這也讓開發商在拿地前多做些思量。
此外,合肥作為國家試點城市,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有國家層面的政策和資金支持,此次新政的實施則將加大租賃房源的供給,更進一步推進合肥租賃市場的發展。
楊玉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胡霞利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