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日前從合肥交警部門獲悉,民警在合肥市濉溪路與阜陽路交口執勤時發現一輛貨車闖禁區后將其攔下,在盤查過程中發現,該男子所駕車輛今年以來有203起違法記錄、累計記分609分,而且該男子目前沒有取得駕駛證。
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駕駛員不僅沒有系好安全帶,也無法出示駕駛證,同時神情慌張。民警立刻將其帶往處罰點,在經過仔細核實后發現,該男子不僅沒有取得駕照,而且所駕車輛今年以來已有203起違法記錄,累計記分609分,應交罰款多達40600元。而在當天被攔下時,該駕車男子就存在4項“違章”。“他說因為考慮換車就不打算去年檢了,但營運車輛是一年一檢的。”民警說,在眾多違法行為中,該車主所駕車輛的主要違法行為是違反禁令標志上高架橋。
最終,該男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從事營運)上道路行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被交警依法暫扣車輛,并將接受嚴格處理。
楊玉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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