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人黃某偉、張某濤等5人為達到快速斂財的目的,先非法放貸,然后利用一系列手段暴力催債。該案后被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7日,黃某偉等5人受審領刑。
2017年底至2018年7月,黃某偉、張某濤為獲取非法利益,以“安徽潤恒投資公司”名義,從事非法放貸活動。為達到快速斂財的目的,黃某偉、張某濤先后招募、糾集劉某、吳某、王某等人,從事上門核實、借條保管、貸后催收等工作,共同實施“套路貸”詐騙等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黃某偉為首要分子,以張某、劉某等為積極參加者,吳某、王某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采取與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條、虛假收條、收取所謂“平臺管理費”、“服務費”、“外地人管理費”等費用、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制造違約、惡意滋擾等手段,多次實施套路貸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非法占有被害人錢財,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黃某偉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張某濤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劉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吳某、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九個月。
吳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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