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居民反映稱,位于蜀山區紅園小區的停車場違建多間倉庫和房屋出租,物業不聞不問,造成小區業主電動車無法停放。7月22 日,記者實地探訪發現,該停車場由私人承包。洪崗社區居委會表示已經約談承租人,要求其8 月底與經營者解約,恢復停車場停放車輛功能。
部分車庫被租給了送水中心。
市民反映
車庫變成送水中心
7 月中旬,合肥市民李女士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反映稱,蜀山區的紅園小區停車場被當成倉庫出租,導致居民的電動車無法停放。“我們反映給小區物業,他們就說停車場不歸他們管。”李女士想不通,自己按時交納物業費,怎么小區內的停車場物業公司管不到。
7 月22 日,記者來到紅園小區的停車場探訪,一進停車場大門就看到,中間停放的一排汽車后面搭建著藍色鐵皮大棚,其中一間半封閉的棚內堆滿了鐵皮箱等雜物,另一間全封閉的大棚內,運水工人正從里面抬出桶裝礦泉水裝箱。
在該停車場左側,記者還看到標有停車庫8、9、10 字樣的三個房間內堆放著各種規格的礦泉水。“咱們這是專門賣水的商店嗎?”面對記者的詢問,店內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合肥市泉之源桶裝水配送中心,主要是對外送水上門,但也可以在此處買水。
此外,記者還看到該店內靠墻的一排貨架上堆放著各式快遞包裹,該工作人員表示,此處也代收快遞。
物業回復
個人承租與其無關
小區居民葉先生告訴記者,該小區停車場內停車不歸物業管,并且停車費還比物業收取的高。“在物業租車位只能在那個停車場以外的地方租,那個停車場是另外收費的。”葉先生說。
隨后,記者來到紅園小區的物業方合肥新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紅園管理處,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外出租給別人經營的停車場是私人承租的,跟物業方沒有關系,它不屬于我們管理。“我們物業管理的停車位是除了那個停車場以外的地方。”
該工作人員稱,租賃該小區物業方管理的停車位每月收取30 元錢的停車位費用,若在停車場停車,則費用高于這個價格,并且費用由承租方收取。
部門回應
已經約談了承租人
那小區停車場是誰租賃給私人的呢?當天下午,記者來到合肥市蜀山區南七街道洪崗社居委,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紅園小區的停車場是由洪崗社居委租給個人承包的,每兩年續簽一次合同。
對于居民反映的停車場出租給他人經營的事情,該負責人表示已經約談了承租人,要求其8 月底與經營者解約,恢復停車場停放車輛功能。
對于停車場內收取車費比外面高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承包的停車場有人看管,車輛損壞有人賠償,所以收取費用高一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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