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合肥市對出租房屋備案實行獎勵,已發放2018年度符合條件的個人和企業獎補資金約35 萬元。個人或企業將出租的房屋備案,次年一季度可按政策規定領現金“紅包”。
2017 年,合肥成為國家首批12個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同年12 月,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上線運行,該平臺是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平臺,為房東、租客提供及時、準確、全面、安全的住房租賃服務。按照相關政策,市民將出租房屋在平臺備案,可獲得政府獎勵。
假設,房東小王出租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租賃合同日期2019年2 月15 日~2020 年6 月15 日,在平臺備案日期是2019 年8 月5 日。
那么,按照政府規定的出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獎補1 元的標準,小王2019 年就能領到5 個月(8~12月),共計500元的政府獎補資金。
戴大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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