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26日清晨5點半,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40多名干警已經整裝待發,6點整,廬陽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曾東生一聲令下,干警們分為五組按照執行既定方案奔赴各個執行現場開展“獵賴”行動!此次行動由合肥中院統一部署,全市法院響應行動。
為還房貸找朋友借錢不還,還“拉黑”執行法官
鄭某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被執行人,2017年4月鄭某以出售房屋繳清房貸為由向朋友劉某借5萬元并約定月利息1.5%,到了約定還款時間,劉某多次催要,但是鄭某總是以各種理由一再推脫,拒不還款。無奈之下,2018年9月劉某將鄭某訴至法院,后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約定在2019年2月1日前,被告鄭某需還清原告劉某的欠款和利息。但是到了期限,鄭某依然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生效的還款義務,最終劉某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多次聯系鄭某讓其還款,一開始鄭某還接電話,表示愿意和劉某協商調解,愿意還款,后期再電話聯系的時候,鄭某索性拒接執行法官來電,甚至還將法院固話和執行法官電話號碼“拉黑”,采取軟抵抗的方式來逃避執行。
6點20分,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鄭某所居住的小區,在一陣陣敲門聲中,睡眼惺忪的鄭某打開門后看到穿著制服的執行干警一臉茫然,執行干警進入其家中,現場讓其履行還款義務,鄭某還是以各種理由推脫:“我要賣的房子因為辦理房產證過程中出現插曲,房子沒賣我也沒錢還,不然早還錢了!”帶回法院后,鄭某依然沒有籌到錢款也不承諾還款計劃,最終法院對鄭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老賴不還錢還耍賴,強制采取拘留措施
在法院,執行法官對早上抓獲的“老賴”未某進行教育,可是未某卻一直抱怨,“你們憑什么拘留我?我又不是不還錢!”
未某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被執行人之一,2017年因拖欠朋友30萬元借款不還被朋友訴至法院,到了開庭日期,未某也沒有到庭參加庭審辯護。法院判決生效后未某依然沒有還款。2018年6月,廬陽法院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但是未某一直采取電話敷衍,拒絕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對法官也避而不見。就在行動前一天,執行法官電話告知未某讓其來法院履行義務,但是未某以在外地出差為由不能前來,但是今天早上執行干警到達未某的家中,發現未某正在家中,家中所用之物多為精致好物,但是說到還錢卻各種狡辯。
在詢問過程中,執行法官告知未某如果今天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拘留措施,聽到此話的未某立即在干警辦公室叫起來,說法院沒有理由拘留自己。在未某始終以自己沒錢還款為由,法院最終對其采取司法拘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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