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7年12月初的一天上午,正在公司上班的婷婷(化名)被公安民警帶走。讓其沒想到的是,她被抓的原因是半年前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而且她還是車輛被撞的一方。日前,婷婷還被判了刑。車子被別人撞了,結果自己卻被判刑!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近日,經辦檢察官介紹了該案的前前后后。
車子被撞,為得賠償作假
2017年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婷婷停在小區路邊的車被別人撞了,其趕緊出門查看。只見,一輛藍色的高檔轎車停在自己的車旁。
原來,李某酒后駕車行至婷婷所在的小區時,因操作失誤,接連撞上停在路邊的兩輛車。其中一輛是婷婷的,另一輛車是王某的。
這時候,李某過來找婷婷和王某協商。原來,他因擔心酒后駕車受到處罰,并且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因此提出,自己找人頂包欺騙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獲取保險理賠,但前提是需要兩人配合。婷婷和王某為能獲得賠償,也沒多想就表示同意。而就是這樣一個決定,讓婷婷和王某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商定好后,李某電話聯系沈某到達事故現場。隨后,沈某撥打了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在之后的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調查中,上述4人按照約定均進行了虛假陳述,最終騙取保險理賠金14萬余元。
撥開迷霧 發現幕后主使
2017年9月中旬,保險公司認為該起事故有疑點,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李某、婷婷等4人陸續歸案。
2018年8月底,該案移送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認真審查全案證據后發現,無論是保險公司的報案陳述,還是各被告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一個名字——李某的妻子何某,其在整個保險詐騙中扮演著主導者的角色——主動引導其他涉案人員按照李某設定的“劇本”進行虛假陳述,欺騙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導致做出錯誤的判斷和理賠。
鑒于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應當由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摸排,該院迅速啟動追訴程序,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重點要求查明何某涉案情況。
公安機關經補偵查后發現,相關證據證實何某也涉嫌犯罪。2018年10月下旬,接公安機關的電話通知后,何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保險詐騙,五名被告獲刑
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審查查明,李某、沈某、婷婷等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騙取保險金共計14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涉嫌保險詐騙罪。遂依法對上述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日前,一審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后作出判決,李某、婷婷等5名被告人均犯保險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不等刑罰,并處6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
法條鏈接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冬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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