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醉酒駕車發生事故,不但追打被撞車主,還暴力襲擊前來處理事故的民警。日前,張某因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2018年12月2日中午,張某酒后行至合肥市廬陽區一工地附近,見一輛面包車車門未鎖,就進入駕駛室休息。后被車主發現,一不做二不休的張某看到車鑰匙在車上,遂發動車輛逃跑。在車子行至一路口時,與瞿某駕駛的車輛相撞。見瞿某報警,張某隨后在后面追打瞿某,無奈之下的瞿某只好向正在路口執勤的交警求助。誰料想,張某居然借著酒勁開始“撒酒瘋”,不但不配合交警處理交通事故,還對交警拳打腳踢,辱罵吐痰,后張某被控制。經鑒定,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了209.5mg/100ml。
日前,經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張某因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被廬陽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吳娟 冬云 新安晚報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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