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消息,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李宏卓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
經研究決定:
聘任李宏卓同志為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聘任陳華同志為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長,解聘其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職務;
聘任羅斌同志為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朱亦斌同志為安徽國風塑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儲繼紅同志為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王德文同志為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張家安同志為合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解聘袁寧同志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解聘高同國同志市濱湖新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請按照《公司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市長 凌云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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