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乘火車早出晚歸,跨城盜竊,每次作案時均穿戴不同衣物,搭乘不同的交通工具。日前,包河公安分局責任區刑警一隊成功破獲系列盜竊案件,嫌疑人被捕后拒不交代,警方“零口供”辦案。
今年3月初,一市民在包河萬達廣場負一樓永輝超市買菜時,裝在衣兜里的手機被盜。接到報警后,包河刑警一隊民警通過調取超市監控發現,受害人在排隊結賬時,一個子不高,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曾貼身靠近,隨后立即離開,民警判斷其可能有作案嫌疑。通過對相關案件進行串并,民警很快發現另外兩起案件疑為同一人所為,“嫌疑人每次作案所穿的衣服,戴的帽子、眼鏡都不一樣,通過對其行蹤軌跡的調查發現,他每次作案前后選擇的交通工具也不一樣。”偵查員方啟陽告訴記者,通過調取大量監控視頻后,民警發現一處監控捕捉到嫌疑人的正面照片,“下巴處有一個明顯的痣。”
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男子每次作案得手后,都會通過不同的交通方式,最終到達火車站,乘坐火車前往蕪湖。
在掌握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與作案規律后,在接到報警的三天后,民警在徽州大道一商場將準備再次作案的嫌疑人鄧某抓獲歸案。然而,被捕后,鄧某卻緘默不語,拒不承認盜竊事實。民警隨后通過技術手段找到其在蕪湖的藏匿地點,并在該處住所內找到他每次作案時所穿的衣物和其他證據。由于證據充足,檢察機關最終在“零口供”的情況下對鄧某批捕。
韓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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