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為了歸還信用卡透支、炒作現貨交易,合肥市某幼兒園出納會計利用收取保教費、伙食費的職務便利,兩年間挪用公款達235萬余元,近日,合肥市廬陽區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
據悉,被告人黃某1986年大學畢業后就分配到幼兒園工作,1996年起一直擔任幼兒園出納會計,負責幼兒園現金收繳和現金日記賬記賬工作。自2016年年初起,童某利用自己經手收取幼兒保教費、伙食費的職務便利,采取收入現金不如數上交的方式,陸續截留公款累計達235萬余元,用于個人歸還借款及進行營利活動。2017年8月,幼兒園在清理賬目時,發現賬目有問題。隨即被告人童某主動向單位負責人承認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并歸還挪用公款36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童某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的行為情節嚴重,已構成挪用公款罪。鑒于被告人主動向所在單位有關負責人投案,應當視為自動投案,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可以對其從輕輕處罰。已退還部分挪用公款36000元,可酌情從寬處罰。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陳成 通訊員 鄭青、周倩)
原標題:兩年間挪用公款235萬 合肥一幼兒園女會計被判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