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昨天從合肥市工商局網監局獲悉,2017 年該局共受理網絡消費投訴、舉報及咨詢18927 件,其中國家工商總局12315 互聯網平臺受理訴求4650 件,投訴量創歷史新高。與此同時,網絡消費維權中也出現一些新情況。
案例1
賬戶現金莫名變成積分
2017 年5 月,合肥市工商局網監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藝龍網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賬戶內1397.8 元現金轉成積分,而積分因過期被清零。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及時與消費者及藝龍網工作人員取得聯系。經了解,因客戶未在有效期內(返現金額處有明確截止日期)使用或提現,導致過期后無法使用且過期時間較長,所以無法給客戶補返。經協商調解,藝龍網同意返還現金,投訴人表示滿意。
點評:互聯網帶來了便利的同時,也會帶來一些糟糕的消費體驗,如網購中出現的“霸王條款”,令人防不勝防。消費者在網購時不僅要關注商品和服務信息,還應關注買賣合同及相關附帶信息,避免落入“霸王條款”陷阱。
案例2
賣“蘋果”配件被判侵權
去年,合肥市工商局接到一起注冊商標侵權案件線索,反映位于合肥市經開區某小區內的自然人網店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經查明,當事人在淘寶開設多家網店,銷售標注有“ 蘋果”logo 的手機配件。經商標權屬人認定,銷售的商品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蘋果牌手機殼760 個以及手機電源適配器100 個。因該案涉案金額較大,最后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點評:網絡侵權違法案件具有地域性更廣、侵權成本更低、侵權手段更隱蔽、侵權貨物難以查找、侵權人和管轄權難以確定等特點,給違法商家帶來可乘之機,消費者在網購時也一定要注意甄別。
案例3
買開瓶器索要高額賠償
2017 年12 月,合肥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稱其在天貓商城某企業網店內購買了一個價值8 元的紅酒開瓶器,收到貨后認為其商品生產廠家不具備生產資質,故向工商部門投訴舉報,要求商家退還購物款并承擔本案郵寄、打印、誤工、律師咨詢等8000 元費用。工作人員在接到該投訴舉報件后依法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商家拒絕協商,故依法終止調解,并將終止調解事項告知消費者。
點評:職業投訴人相較于普通消費者,對相關法律法規更為熟知,提出的要求更為明確,通常伴以較大數額索賠。從全市2017年受理的投訴情況來看,“職業人士”的投訴占比高達39.8%,其中經合肥市工商局網監局轉辦至縣(市)區局的156起投訴中,有155起是由“職業人士”發起的投訴,投訴的主要內容是網絡廣告涉及絕對化語言違法。客觀來看,職業投訴人一方面對商家規范經營起到了督促作用,另一方面也給當前的司法和行政執法部門帶來了挑戰。
華傳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