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今日,記者從肥東縣公安局獲悉,從2019年2月20日起,肥東縣全縣范圍內實行煙花爆竹全面禁放。
據了解,自2019年1月1日起,肥東縣分禁(限)結合、全面禁放兩個階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其中,禁(限)結合階段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19日。禁止燃放區域為店埠鎮、撮鎮鎮、長臨河鎮、眾興鄉,肥東經濟開發區、合肥循環經濟示范園全域;
其余為限制燃放區域,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除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等10天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2月20日起,進入全面禁放階段,在肥東縣全縣范圍內實行全面禁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東公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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