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31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安徽省民政廳對安徽省文藝評論家協會予以警告行政處罰。
經查,安徽省文藝評論家協會2016、2017年未參加年度檢查,且存在超期未換屆的情形。在2018年年度檢查中,未按規定換屆,且年末資金低于《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資金,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據了解,該協會上述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因此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安徽省民政廳依法對該會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韓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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