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與韓某夫婦為多年好友,2017年11月14日,韓某夫婦向張某借款94400元,承諾2年后歸還并出具了一張借條。借款到期后,張某多次向對方討要錢款,但韓某夫婦至今未能還清借款。無奈之下,張某向包河法院提起訴前調解。因案件的當事人年齡都比較大,案件便分配到了安徽華衡老年維權團隊進行調解。
在受理案件之后,調解員先聯系了原告,了解原告的調解意愿,原告要求一次性還款94400元,表示利息可以讓一部分。調解員又電話聯系了兩被告,了解到被告韓某去年遭遇車禍花費很多錢,且種植的葡萄園因為今年疫情的原因收入也不太好,還款壓力很大。因此,雙方在調解前因還款事宜多次發生不快。
調解員先約了兩被告到法院,詳細了解到兩被告實際上只向原告借了70000元現金,月利2%,且之前支付過了9000多的利息,截至2017年11月4日,本金和利息一共94400元。
經過當事人同意,調解員約了原被告雙方來法院405調解室調解。原告希望94400元可以分三年還清,但兩被告提出分期五年還清,雙方對還款期限產生了分歧。多次協商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兩被告先行離去,原告及其女兒和女婿還未離開,原告想讓兩被告子女幫忙還債,調解員告訴他,子女不是擔保人,無義務替父母還債。后來又勸說原告:本案兩被告的經濟狀況確實不好,兩被告無穩定經濟來源和房產,勞動力弱,最好考慮再減少一部分利息,這樣兩被告比較容易接受三年還清的還款計劃。
在調解員說服了原告女兒和女婿后,又由原告的孩子說服了原告,原告同意再減少近1萬元的利息,三年內還清85000元。原告方的讓步讓這起案件調解成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于是調解員又給兩被告打電話,被告趕回來后,調解員為他們解說了新的調解方案,最終成功簽訂了調解協議。
雙方都對調解結果十分滿意,并對調解員表示衷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