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上世紀五十年代,我在六安讀初中。那時,手杖像是商量好了似的,集體玩消失,唯有初二上《語文》書里,有一只手杖被拎到我的面前——那是張天翼先生的一篇叫《華威先生》的小說:“他永遠挾著他的公文皮包。并且永遠帶著他那根老粗老粗的黑油油的手杖。”在那篇小說里,公文包與黑手杖,與華威先生形影不離,成了他的身份標志。其后,很長一段時間,手杖這種用具,仍舊只能在書本上與其邂逅。比如杜甫的“明日看云還杖藜”與“杖藜徐步立芳洲”,比如劉長卿的“杖藜懶迎征騎客”,比如僧志南的“杖藜扶我過橋東”,比如蘇軾的“垂白杖藜抬醉眼”與“杖藜徐步轉斜陽”以及“竹杖芒鞋輕勝馬”,比如沈周的“碧水丹山映杖藜”等等。在沒有手杖的年代,能在詩詞里一窺手杖的影子,也是好的,這叫慰情聊勝無吧。又過了多少年,手杖悄悄地返回人們的生活中間。譬如我家,老伴退休后,偶爾到黃山、峨眉山、漓江之類的名山大川去旅游,有時什么也不買,卻總要帶回一根藤木手杖,千里迢迢帶回來,并不用,第二天便束之高閣,權作一次遠行的紀念而已。
杖,古書上的定義是:“人用以扶行者也。”“杖”與“履”常常聯用,表示出行。古書上還說:“大夫七十而賜之杖,杖于朝。”可見官與民對于杖的使用,是有所不同的。在古代,手杖偶或用來挑掛東西。晉代有個叫阮修的人:“常步行,以百錢掛杖頭,至酒店,便獨酣暢。家無擔石,晏如也。”依據這則典故,人們把沽酒之錢,喚作“杖頭錢”。
杖的材質,古時以木與竹為主,“藜杖”雖然頻頻出現在詩詞之中,實際上卻是稀罕之物。藜者,灰灰菜也。灰灰菜要長到一人高,莖木質化了,成了過河之卒,然后才有資格被加工成手杖,拿在手里,別有一番氣派。到了近世,金屬也躋身于手杖之列,雖然結實,但不夠輕便,所以入不了大雅之堂。
無論何種材質,制作時都會在杖頭與杖桿上做些雕琢,務使高貴一些,華美一些,文化一些,從漆、繪,到鑲寶石、鎦黃金,無所不用其極。鎦金的手杖,叫西的克(stick),是舶來品,上世紀三十年代在上海的“高等華人”中很時興,所謂“眼上克羅克,嘴里茄力克,手中西的克”的便是。
有一根神奇的手杖,至今存放在土耳其的托普卡皇宮里,那便是“摩西手杖”,是摩西牧羊時用的手杖。當他成為先知時,上帝賜給他幾項奇跡,這根手杖也獲得了神奇的功能。基督世界與阿拉伯世界的國王手中的權杖,是不是由摩西手杖衍化過來的?也許是吧。
在藝術世界里,卓別林是一位玩手杖的大師。他的手杖是竹子的,輕便,玩起來得心應手。手杖、帽子、服裝、鞋,共同構成卓別林的風格,假如對面來了一位一邊鴨行一邊揮動手杖的人,不等走近,你一準能判斷出那人是誰了。
《詩經》里始終沒有手杖出現,這事讓我遺憾了好一陣子。但我在《紅樓夢》里怎么也找不到手杖,這就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總覺得曹雪芹應當給賈母配一根手杖,才合道理。故宮里有沒有手杖的收藏呢?我沒去過,不曉得。
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對我與老伴來說,算是恰如其分的寫照了。人在黃昏里,終究會想起手杖來了,家里的手杖,總有一天會從高閣中走下來,成為我們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