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肥西縣檢察院對一起擬作不起訴的故意傷害案件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以及公安偵查人員到場,聽取意見,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增強執法辦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公開聽證會上,承辦案件檢察官李學勇介紹了案情,并就擬作不起訴的理由和依據作詳細闡述。犯罪嫌疑人劉某柱,系肥西縣銘傳鄉南分路村人。2019年10月17日下午2時許,劉某柱與同村村民朱某青因田間雜草堆放問題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劉某柱用拳頭連續多次推搡朱某青前胸,致朱某青受傷入院治療。經司法鑒定:朱某青外傷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劉某柱被書面通知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于今年2月由家屬代為賠償被害人朱某青人民幣2萬元,取得了諒解。
承辦檢察官認為:劉某柱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已觸犯法律,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犯罪嫌疑人劉某柱與被害人朱某青系鄰里關系,此次故意傷害系日常生活中偶發,社會矛盾已經化解,屬犯罪情節輕微;加之具有坦白和積極賠償等可以從輕處罰情節、無違法犯罪前科、自愿認罪認罰,依照刑法規定可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因此建議對劉某柱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終結此案不再交付審判,這樣更有利于相互間關系修復和促進鄰里間的和諧。
承辦檢察官擺事實、舉證據、釋法理,得到了與會聽證人員熱烈反響。市人大代表、肥西上派中心校教師汪燕,縣政協委員、安徽信遠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倪合青,安徽百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善君以及該案的公安辦案人員,從不同角度分別發表自己的意見,認為,本案屬于民轉刑案件,雙方矛盾化解不再具有社會危害,檢察機關對其不起訴符合法律規定,更能促進雙方和諧共處。最后一致同意對劉某柱不起訴,并填寫了意見表;會上,大家對該院公正執法、人性化辦案給予點贊!
主持本次聽證會的肥西縣檢察院檢委會委員、第一檢察部主任趙雪梅說:公開聽證會是檢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機統一的體現,是轉變司法辦案觀念自覺接受外部監督的重要途徑,能夠更好地增強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更好地提升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下一步,將作為常態化的辦案機制來抓,進一步提高社會參與度,取得辦案好效果。 ( 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