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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據(jù)天長發(fā)布消息,8月14日,天長警方向經(jīng)常毆打妻子的村民鄧某下發(fā)家庭暴力告誡書。
8月14日18時36分,汊澗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汊澗鎮(zhèn)某村村民鄧某的家里發(fā)生家暴,請前往處置。經(jīng)了解,當天下午,妻子劉某利用手機微信的語音功能,與一個男子聊天,丈夫鄧某誤以為妻子在同“野男人”打情罵俏,頓時醋意大發(fā),不由分說地搶奪劉某的手機,遭到劉某的極力反抗,惱羞成怒的鄧某順手就給了劉某兩巴掌,劉某一邊委屈地哭著,一邊揪住鄧某。
打罵聲驚動了午睡的女兒和劉某的姐姐,大家聞訊趕來,可是,打紅了眼的夫妻倆怎么也拉不開,鄧某、劉某的女兒隨即撥打了110。
就在民警進一步了解情況時,鄧某的女兒指著鄧某向民警哭訴:“他不是頭一回打我媽媽了,動不動就打、動不動就打,打我媽媽好像成了家常便飯了,警察叔叔,請你們給我媽媽做主啊!”經(jīng)過詢問,小鄧哭訴的內(nèi)容得到了確認。
民警當場對鄧某的行為提出了批評教育。鄧某當即承認了錯誤,表示今后再也不對妻子動手了,有事好商量。鄧某話音剛落,妻子劉某和女兒小鄧幾乎異口同聲地指責道:“你是經(jīng)常承認錯誤,一轉(zhuǎn)身就忘了!”經(jīng)過了解,母女倆說的也是事實,鄧某總是一錯再錯,承認錯誤后死不悔改。
為了徹底解決問題,給鄧某敲響法律的警鐘,民警請來了村組干部、夫妻雙方的主要親戚和鄰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16條的規(guī)定,制作了一份家庭暴力告誡書,并附有相關(guān)的法律依據(jù),當場說明了違反告誡書要承擔的法律后果。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鄧某態(tài)度更加誠懇,當場向妻子、女兒賠禮道歉。
錢德斌 許開踟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