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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來安交警消息,日前,來安縣兩名市民因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行為(闖紅燈)被罰款。
1、姓名:陳*明
居民身份證號:3411221972*****238
違法時間:2019年4月9日
違法地點:建陽南路與清流路交匯處
違法行為: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行為(闖紅燈)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2、姓名:儲*平
居民身份證號:3411221970*****223
違法時間:2019年4月9日
違法地點:建陽南路與清流路交匯處
違法行為: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行為(闖紅燈)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來安交警提示:遵守交規等國家法律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養成文明的出行習慣和方式,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文明交通、便捷出行的環境需要所有群眾的共同參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