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晚報消息 偷了八枚一元硬幣,被判處拘役六個月,日前,無為縣法院審結了一起讓人有些哭笑不得的盜竊案。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無為縣的劉某攜帶裝有鐵鉗、扳手、小刀的手拎包竄至劉渡鎮被害人張某家,用鐵鉗將張某家大門上的掛鎖剪斷,隨后潛入。在張某家中,劉某只偷得了八枚一元硬幣,行竊時他突然聽見屋外有汽車響聲,驚慌之下倉皇逃離現場。三個星期后,劉某在家中被民警抓獲歸案。
據介紹,劉某今年已經年滿60歲了,早在1981年,他就因犯搶劫、強奸罪,被無為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出獄后,2015年至2016年期間,其又兩次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和拘役三個月。
無為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雖然只盜竊了8元錢,但是劉某的行為系采用破壞性手段入戶盜竊,應予從重處罰。在量刑過程中,對劉某曾因犯搶劫、強奸罪被判處重刑,又因兩次盜竊被處以刑罰的情形,法院予以了充分的考量。綜合劉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退出違法所得等,法院最終判處其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目前,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顧婭 陳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