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眾號5月11日消息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三名廳級干部決定逮捕,具體如下:
遼寧省公安廳原巡視員董雪峰(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董雪峰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遼寧省營口市委原書記趙長富(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長富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遼寧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劉家鐸(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家鐸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