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月10日上午,蕪湖鏡湖區35歲的劉先生,帶著錦旗來到鏡湖分局赭山派出所,感謝警民聯調室及民警汪金葵、李軍君成功調解他春節前的糾紛。
1月20日零時30分,當班民警李軍君接到糾紛警情。劉先生在小區朋友家飲酒出門后,與60歲保安黃某某在門衛處因瑣事肢體沖突。民警將兩人帶到調解室,經批評教育,劉先生道歉,雙方和解。
但兩天后,黃某某的愛人王某到派出所報案,稱黃某某回家后渾身劇痛,已入院。1月23日上午,王某要求繼續調解,黃某某不追究劉先生,但需三萬元賠償和書面道歉。李軍君通知在外地的劉先生趕回蕪湖。1月24日調查發現,黃某某肋骨骨折,輕傷,賠償要求提至八萬元,且不追究劉先生法律責任。
1月26日,臘月二十六,副所長汪金葵、民警李軍君參與擬定《警民聯調協議書》,提交鏡湖區法院司法確認,考慮傷者情況,先行支付三萬元并加快進度。為確保調解合法,汪副所長帶調解員到醫院對黃某某取證錄像,法律顧問張志飛介入,讓黃某某出具王某代辦賠償事宜的委托書。同日下午,調解員夏章全和張志飛冒雨帶雙方到法院立案庭,因審判員患病,材料移交助理法官,院方承諾節后優先辦理。
2月6日,鏡湖區法院聯系調解室,約雙方補充簽署申請。隨后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確認協議有效,糾紛解決,黃某某放棄追究和傷情鑒定。這也是蕪湖市公安機關2025年首例司法確認。
2月10日,劉先生送的錦旗寫著“六尺巷情牽兩家歡,赭山所調解受點贊”,黃某某家屬也贈旗致謝。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許大鵬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