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池州檢察微信公眾號2024年12月31日消息,日前,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江濤(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池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青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青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濤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青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江濤利用擔任池州市建筑管理處副主任、主任,池州市城市建設重點工程管理辦公室主任,池州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主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接、圖紙設計業務承攬、施工監督管理、評先評優、資質評定升級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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