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晚報報道?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安徽省應急管理廳計劃對2017年10月起施行的《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進行修訂。目前,正在征集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安全生產舉報事項實行統一接收、分類分級辦理;鼓勵實名舉報,舉報人享有個人信息保密的權利;開展舉報事項核查不得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舉報人可登錄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或者通過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信件、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變化較大的部分在于舉報獎勵。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屬于有關部門沒有發現,或者雖已發現但尚未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的,給予舉報人獎勵。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視情給予舉報人獎勵,獎勵金額不高于3000元。
同時,對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60日內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或以郵寄、傳真等方式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獎金匯至舉報人指定的賬戶。
5月30日之前,公眾若有意見可反饋至郵箱:zhxtc2019@163.com。合肥通客戶端- 合報全媒體記者 朱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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