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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3月27日,安慶市大觀區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職務犯罪案件,被告人大觀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原常務副校長胡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十五萬元,沒收其違法所得。大觀經濟開發區、十里鋪鄉、海口鎮、區直各部門分管負責人、重點科室及二級機構負責人共25人通過視頻直播方式同步觀看了庭審活動。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春節至2021年端午節間,被告人胡某在擔任大觀區原市政工程處黨組副書記、主任,黨組書記、主任, 大觀區重點工程建設處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0.4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90.4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以受賄罪對被告人胡某作出前述判決。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通訊員 楊聞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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