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記者從安徽金融監管局獲悉,該局印發通知,在全省銀行業建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員制度。該項制度作為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的配套措施,旨在強化銀行機構靠前服務意識,發揮金融服務專員為企服務的一線“排頭兵”和“主攻手”作用,進一步打通小微企業融資堵點和卡點,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金融服務專員受銀行機構委派,運用自身金融專業理論和知識,為小微企業提供法律與財務、信貸融資、金融規劃、金融風險防范等專業化、精細化服務。落實到具體工作中,金融服務專員重點充當好“四員”,即融資服務員、政策宣傳員、發展參謀員、信息搜集員,誠心誠意、實實在在幫助企業排憂解難。
為將網格化精細化服務落到實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員制度實行屬地網格化管理模式,確立小微企業客戶與金融服務專員的響應關系,做到“一企業、一專員、全覆蓋”。通過上門走訪、發放或張貼金融服務專員聯系卡等方式,告知小微企業客戶對應的金融服務專員姓名和聯系方式。金融服務專員對小微企業提出的訴求,積極響應,并出謀劃策,做到“企業吹哨、專員報到、無事不擾”。銀行機構在做好網格化服務的同時,結合發展實際和小微企業意愿,自主摸排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將擬授信的小微企業客戶名單按照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流程要求推送至工作專班,按程序形成“申報清單”和“推薦清單”。對“推薦清單”內的貸款需求,及時對接、應貸盡貸。
此外,為確保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員制度高效運轉,安徽金融監管局要求銀行機構為金融服務專員履職提供必要的專業支持以及時間、后勤等保障,并將履職情況納入個人年度考核。
大皖新聞記者 李芳玲 通訊員 陳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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