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懷寧縣人民政府發布如下禁火令:
禁火期
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
禁火區域
懷寧縣所轄行政區域森林、林地及林邊林緣。
禁火行為:嚴禁林區范圍內一切室外用火;嚴禁野外焚燒秸稈、煉山、燒田埂地壩、燒灰積肥;嚴禁野外和林區室外燒紙、燃香、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打火機、火柴等火種進入景區;嚴禁在林區吸煙和亂扔煙頭,道路行駛車輛駕乘人員向車外亂扔煙頭;嚴禁野外玩火、野炊、放孔明燈及其他誘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處罰措施:凡違反《懷寧縣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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