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樓上住戶家玻璃自爆,墜落的玻璃碎片砸壞樓下地面車輛,賠償責任誰來承擔?大皖新聞記者8月7日上午了解到,六安市霍山縣法院佛子嶺法庭近日通過巡回審判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樓上陽光房玻璃自爆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2024年5月8日,霍山縣居民吳某出門上班時發現,其停在小區樓下地面的小轎車后擋風玻璃被砸碎。經確認,是樓上業主熊某家的陽光房玻璃自爆,碎片落下導致的車輛受損。雙方因車輛維修及賠償問題協商未果,吳某遂訴至法院,要求熊某賠償其車輛維修費用1320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先行前往案涉小區進行實地調查,對熊某家陽光房玻璃破碎的位置進行確認,隨后在當地居委會開展巡回審判。庭審過程中,熊某認為自家陽光房玻璃突然爆裂,屬不可抗力,并非故意損壞,其車輛維修費用過高,且車輛未停放于停車位上,應對車輛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責任。吳某則認為是熊某家的玻璃碎片砸壞自家車輛,理應進行賠償。雙方情緒十分激動。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和睦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秉持能動司法理念,考慮到雙方是同小區鄰居,若簡單進行宣判,可能會激化矛盾。調解息訴才是最佳的結案手段。承辦法官遂采用“背靠背”方式對雙方進行調解,從法理上向熊某解釋理應進行賠償的法律依據,并從情理上疏導雙方情緒,努力引導雙方互相諒解。最終,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熊某當庭給付吳某車輛維修費用,雙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翁翔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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