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6月15日,臨泉警方發布稱,臨泉縣市場監管局近日查處一起向未成年人售賣酒類案件,涉案酒吧已被責令整改違法行為,并受到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這是臨泉縣市場監管局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開出的首張因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政處罰單。
據介紹:4月12日,臨泉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臨泉縣某酒吧向未成年銷售啤酒行為開展調查。
經查,2024年4月1日凌晨,4名未成年人進入涉案酒吧,酒吧未進行阻攔,并向4名未成年人銷售啤酒,隨后,該4名未成年人在經營場所內飲酒。
臨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本次案例意義在于:因未成年人的身體發育還未成熟,飲酒對器官發育會造成影響,禁止對未成年人售酒,是我們每一個人應盡的責任。同時,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較弱、辨識能力不強,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將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危害,甚至誘發各類刑事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等嚴重后果。
通過嚴厲打擊查處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才能更好地保護其合法權益。
大皖新聞記者 張洪金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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