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5月28日,大皖新聞記者從亳州市教育局獲悉,亳州市發布九條措施,嚴格規范做好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
亳州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
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
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大皖新聞記者 張洪金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