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一貨車限載重為25噸,查獲時實際稱重車貨總重41.98噸,超限67.92%。“為減少成本放任超限超載車輛開出,將依法進行處罰。”4月19日,阜陽市交通運輸部門有關人員告訴大皖新聞記者,4月18日,該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安徽鐘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貨運源頭單位,超限超載裝載貨物一案進行立案查處。
4月1日,阜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四大隊四中隊,在421省道51公里700米處與交警開展治超聯合執法時,查獲陜AR2392混凝土攪拌車一輛,該車為3軸貨車,限載重為25噸,查獲時實際稱重車貨總重41.98噸,超限67.9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根據職責分工交通執法人員隨即將該車超限超載一案現場件移交交警,被處以500元扣6分的行政處罰。
為切實加強阜陽市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督促貨運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杜絕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出站。4月12日,阜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陜AR2392貨車超限超載一案,進行追根溯源調查,經調查發現該車為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社會租賃車輛,為承包的一處建筑工地運送可解體的混凝土。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對4月1日陜AR2392混凝土攪拌車超載出場情況是知情的并對處罰結果無異議,只所以放任該車超載出場是因為想減少成本。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罰款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該案件于4月18日處理結案。
大皖新聞記者 王振宇 通訊員 董俠 攝影報道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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