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日前,安徽省住建廳發出《關于池州市“2024.3.1”高處墜落事故的通報》,要求事發地主管部門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廳《關于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懲戒的通 知》等文件要求,嚴肅處理事故相關責任企業及人員。
通報信息顯示,2024 年 3 月 1 日 8 時 20 分左右,池州市高新區一原料倉庫建設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項目建設單位:安徽友進冠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項目施工單位:池州路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池州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皖新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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