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記者3月17日從蚌埠市醫療保障局獲悉,根據《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第五章第三十九條有關規定,蚌埠市醫保中心于2024年3月13日對蚌埠市華源大藥房有限公司、安徽省綠十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康誠大藥房、安徽圓心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蚌醫店、蚌埠市華源大藥房有限公司延安路分公司、安徽省綠十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珠城路大藥房、安徽豐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蚌埠秦集菜場連鎖店、安徽豐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蚌埠海亮天御連鎖店、安徽豐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蚌埠琥珀花園連鎖店作出解除醫保協議處理。現將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通訊員 李凡星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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