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月29日,舒城縣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件,承辦法官主動將情理法融入案件,最大限度維護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與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大皖新聞記者3月4日從法官處了解到,在該案中,法院充分尊重了子女本人意愿。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李某與王某原是夫妻關系,后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時約定,婚生子王小某由父親王某撫養。但在雙方協議離婚后,王小某一直住在王某的姐姐家,與王某姐姐一家人一起生活。2023年6月,李某將王小某接至其住處一起生活。近日,李某起訴至法院,請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訴請王小某由李某撫養。
案件受理后,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承辦法官立即著手開展調解,希望從最大限度上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將父母婚姻的變故及撫養權的變化對孩子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
開庭前,法官邀請王小某及其監護人李某到院溝通,面對面詢問了王小某意愿,已年滿12周歲的王小某表示“愿意跟隨母親一起生活”,并書面寫下意見書。
隨后,承辦法官電話與王某進行交流,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希望其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學習成長,能以平和協商方式解決撫養糾紛。另一邊,承辦法官多次與李某溝通,引導其承擔起為人父母的責任。
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疏導,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婚生子王小某隨李某生活,由王某每月支付800元撫養費至王小某年滿18周歲止。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化解。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廖源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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