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安徽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調查核實和評審,中共太湖縣委政法委員會擬對葉金龍、劉的南、葉結青、葉加龍、葉勇、葉江元自發搶救交通事故傷員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將其主要事跡予以公示。
1.葉金龍,男,1967年11月15日出生,太湖縣徐橋鎮新豐村黨總支副書記。
2.劉的南,男,1972年6月23日出生,太湖縣徐橋鎮新豐村村民。
3.葉結青,男,1986年8月25日出生,太湖縣徐橋鎮新豐村村民。
4.葉江元,男,1966年1月18日出生,太湖縣徐橋鎮新豐村村民。
5.葉加龍,男,1988年10月14日出生,太湖縣徐橋鎮新豐村村民。
6.葉勇,男,1987年6月15日出生,太湖縣徐橋鎮新豐村村民。
2024年1月25日21時許,在徐橋鎮新豐村境內舒宿路(省道237)215公里處,陶某駕駛的金杯牌汽車(乘載金臘某、金余某、金某和、金某堂等人)與楊某駕駛的東風日產牌汽車(乘載何某坤、死者何某等人)對向而行時迎面發生碰撞,導致兩車受損起火,兩車內人員一人當場死亡、七人受傷的交通事故。
正在事故發生地附近的新豐村黨總支副書記葉金龍和該村村民葉結青二人發現情況后,立即趕往事故現場。當時事故車輛車頭損毀嚴重,車身已經發出煙霧并迅速向車內蔓延,車輛隨時可能起火燃燒。葉金龍和葉結青發現駕駛員和乘客仍被困車內,且均處于昏迷或無法行動的狀態,情況十分危急。
葉金龍一邊指揮葉結青報警,一邊搶救傷員。該村村民葉江元、葉加龍、葉勇聞訊趕到現場,駕車路過現場的劉的南連忙拿出自己車內滅火器自發加入到救援隊伍中。緊急關頭,葉金龍、葉結青等六人冒著危險沖向事故車輛,合力打開緊鎖的車門,先后分別將被困車輛中七名駕乘人員全部救出。不久兩車相繼起火燃燒,為避免車輛隨時可能發生爆炸造成二次傷害,葉金龍、葉結青等六人又將傷員全部轉移到安全地帶,隨后六人轉身再次奔向現場滅火,直至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后才默默離開。七名傷員后經救治均脫離生命危險。
2024年2月29日,經太湖縣見義勇為評審委員會審議,擬對葉金龍、劉的南、葉結青、葉加龍、葉勇、葉江元的上述行為予以確認?,F請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評議,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實名以電話、信函等方式向太湖縣委政法委反映。電話:0556-4162618。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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