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月14日,正月初五,黃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根據安徽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統一部署,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2024春運第二波次全國統一行動,在全市范圍內組織異地互查行動。
據統計,行動首日,全市交警共出動警力202人次,組織異地執法小分隊9個,設置查緝點12處,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8起,其中飲酒后駕駛5起、醉駕3起。
案例一
2月14日20時46分許,黃山交警直屬一大隊二中隊、三中隊聯合在執勤點執勤時,發現皖JKE號牌小型轎車駕駛員柯某某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遂用呼氣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56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案例二
2月14日19時56分許,黃山區交管大隊聯合風景區交警支隊在330國道執勤點執勤時,發現無號牌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呂某某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現場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為12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該駕駛人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查,送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三
2月14日20時20分許,黃山區交管大隊聯合風景區交警支隊在330國道執勤點執勤時,發現無號牌二輪摩托車駕駛員董某某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現場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為12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該駕駛人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查,送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黃山交警提醒:酒駕醉駕既是對自身安全的忽視,也是對他人生命的漠視,每個人都可能成為酒駕醉駕的受害者。請自覺抵制酒駕醉駕行為,時刻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通訊員 黃公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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