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18日,宣城市多部門介紹了即將施行的《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相關情況。
據宣城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共有23條,對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管理機制、免疫與登記、養犬行為規范、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條例》規定了養犬管理的主管部門是公安機關,明確了在養犬管理工作中公安、城管、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的職責,解決了長期以來在養犬管理工作的部門職責不清的問題。
《條例》堅持養犬管理實行養犬人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參與、禁限結合的原則。禁限結合是指《條例》著力于城市重點管理區的養犬管理,除特殊情況外,對大型犬烈性犬一律禁養,個人養犬的,每戶限養一只。養犬人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包括多個方面,其中第十三條規定了養犬依法實行登記制度,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養犬。第十五條規定,不得占用居民區樓道、架空層、綠地等業主共有部位、設施養犬; 攜帶犬只外出為犬只佩戴犬牌,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引,即時清除犬只糞便;在樓道、電梯及人員密集場所,采取懷抱犬只、收緊犬繩等措施,并主動避讓他人;不得攜帶犬只進入室內公共場所和設置有犬只禁入標志的室外公共場所等等。
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負責人表示,目前宣城全市已登記養犬9000余只。2023年,宣城全市公安機關妥善處置涉犬傷人警情134起,聯合城管等部門處置流浪犬、遛狗未拴繩等警情180起,查處相關違法行為47起,捕殺狂犬1只。通過開展多種文明養犬主題宣傳活動,宣城市民文明養犬、規范養犬的意識明顯加強。全市涉犬類總警情由2021年的3126起下降至2023年的970起。
遛狗不牽繩、不及時清理寵物糞便這類問題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宣城市城管局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條例》的出臺為城管部門的執法提供了有力的執法保障。下一步,該局將從強化宣傳引導、加強源頭管控、加大執法力度三個方面加強不文明養犬管理。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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