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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近日,蕪湖市交通執法支隊接到一起投訴:酈先生通過網約平臺聯系了一輛蕪湖的出租車準備前往杭州。出發前,酈先生告知出租車駕駛員有急事,但在行駛途中,出租車卻因續航里程不足需要充電,耽誤了兩個多小時,致使酈先生錯過了一個重要會議。酈先生要求對出租車駕駛員進行處理。
受理投訴后,蕪湖市交通執法投訴處理專班工作人員經過仔細調查發現,酈先生在投訴后,拒絕支付乘車費并離開現場,出租車駕駛員隨后報警。民警通過小區物業找到乘客,雙方各抒己見,矛盾愈演愈烈。
此事件中,駕駛員對車輛續航里程存在誤判,投訴處理人員對其未充分告知乘客,在行駛途中需進行充電的行為給予了批評教育。駕駛員當場認識到錯誤并表示愿意向乘客賠禮道歉,同時,表示自己辛苦了一天,連乘車費都沒有拿到,心里非常難過。
經投訴處理人員多次與司乘雙方溝通調解,鼓勵換位思考,最終達成諒解,乘客接受道歉并支付本次乘車費,駕駛員積極致電乘客所在社區派出所進行澄清情況,以消除負面影響。乘客對協調處理結果很滿意,駕駛員也表示會吸取此次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并感謝解決不付乘車費的問題。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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