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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5月23日消息,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宿州市委批準,宿州市紀委監委對碭山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振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振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觸犯紀法底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為其子安排工作,利用職務影響力,介紹親友入股管理服務對象公司;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及時催要出借給企業的借款,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李振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宿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宿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振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宿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碭山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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