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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天長法院4月18日消息,天長一男子為獲得女友及其家人的認可,選擇了辦假證這種成本低、見效快的“捷徑”,但最終收到的是一紙“刑事判決書”!近日,天長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案件,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五個月,宣告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21年9月,張某在與陳某戀愛期間,為取得陳某及其家人的認可,通過辦假證的小廣告,聯系假證制作人員,并提供了制作假證所需的相關信息,讓假證制作人員為其偽造了一本不動產權證書。該證書載明,該市某小區1號樓1100室的權利人為張某,共有權利人為陳某。經查,涉案房產的實際權利人為王某,張某在房產登記部門無任何房產登記信息。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違反法律規定偽造房地產權證,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張某經電話通知到案,視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綜合考慮被告人張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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