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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這個判決書和我之前收到的不一樣,但一看就懂,有理有據,挺好的!”案件當事人拿到要素式判決書后稱贊說。4月4日,舒城法院民三庭采用“要素式”審判審理一起民商事案件,成功為庭審時間“減負”,對裁判文書進行“減肥”。4月7日,大皖新聞記者從法官處了解到,此次要素式審判的“雙減”措施,實現當事人及法官們的“雙向奔赴”。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5月21日,原告阿江(化名)在南港鎮將苗木賣至被告阿寶(化名)處。被告阿寶于2022年1月30日向原告阿江出具欠條一張,約定2022年8月付款40000元,2022年春節前付剩余40000元,但被告阿寶未按期付款,原告阿江遂將被告訴至法院。
舒城法院民三庭收該案后向原、被告發放庭審要素表,由原、被告在庭審要素表中將案件標的、欠款數額等基本事實進行填寫,并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
在庭審中,承辦法官根據由當事人提交起訴狀和基本證據材料,篩選出有爭議的案件要素,提煉歸納案件爭議焦點,在對無爭議事實進行確認后,主要圍繞爭議要素進行重點審查,庭審效率大幅提高,實現庭審“瘦身”。開庭不到十分鐘,該案就已審理完畢。審判法官根據要素式裁判文書規則,及時制作裁判文書,并于當天下午就送達至雙方當事人。
“要素式”裁判文書列明原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對于證據認定部分予以省略,審理查明的事實僅根據要點進行羅列。原來同類型案件的裁判文書是十幾頁甚至二十幾頁的“胖子”,使用“要素式”裁判文書后,文書僅僅幾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瘦身”。舒城法院將結合具體的審判實踐,進一步推進要素式審判,簡化庭審程序和文書樣式,增強司法服務水平,有效減輕當事人訴累。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廖源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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