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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當涂法院2月16日發布,近日,男子張某因不滿鄰居在門口堆放木材,打擾其休息,于是將木材點燃發泄情緒,當涂法院以放火罪判決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故意放火焚燒木材,引起公私財物燃燒,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休息時被打擾,遂以放火的方法表達不滿,危害公共安全,雖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同時張某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從寬處罰。綜上,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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