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慶紀檢監察12月1日發布,日前,桐城市人民法院對桐城市中醫醫院原藥劑科主任葉煜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葉煜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葉煜在擔任桐城市中醫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負責人、主任期間,在提供藥品臨床使用量信息及藥品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79.33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葉煜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與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坦白、認罪態度較好、退繳全部違法所得,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葉煜表示服判不上訴。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