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日前,黃山市發改委和市交運局發布《關于召開黃山市中心城區巡游出租車運價調整及定價機制改革聽證會的公告(第2號)》,根據該公告,該市中心城區巡游出租車運價將上調。
擬定兩套運價調整方案如下:
1.方案一:(1)起步基價:由現行7元/2.5公里調整為8元/2.5公里;(2)車公里運價:由現行2.0元/公里調整為2.1元/公里;(3)等候費:免費等候時間由現行5分鐘調整為3分鐘;
2.方案二:(1)起步基價:由現行7元/2.5公里調整為9元/2.5公里;(2)車公里租價:維持現價格不變,為2.0元/公里;(3)等候費:免費等候時間由現行5分鐘調整為3分鐘。
3.空駛費、夜間補貼費、超時等候費標準及春節臨時加價、通行費結算政策保持不變:(1)空駛費:空駛里程為6公里,超6公里后,回空費加收50%;(2)夜間補貼:起步價、車公里運價加收20%。(3)超時等候費標準:超過免費等候時間后,按0.4元/分鐘計收等候費,不足1分鐘按1分鐘計。(4)春節臨時加價:春節期間(除夕至正月初六)臨時加價最高不超過3元/車次(2019年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關于春節期間市中心城區巡游出租車實行臨時加價的通知》);(5)通行費:乘客乘坐出租車期間發生的通行費(過橋、過路過渡)由乘客承擔(黃交運〔2021〕100號規定)。
運價由現行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建立巡游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巡游出租車基準運價(包括基準起步價、基準車公里運價等,下同)和允許浮動幅度,綜合考慮市場供需、運營成本、交通狀況、服務質量、居民收入和駕駛員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動幅度范圍內,確定巡游出租車實際運價。
1.基準運價。以本次調整后的起步價作為基準起步價,以本次調整后的車公里運價作為基準車公里運價。
2.浮動幅度。上下浮動幅度最高20%(起步價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取整),且每次浮動不超過1元。
3.浮動時限。本次中心城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后,執行基準運價滿1年后方可啟動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且每年度啟動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不得超過1次。運價下浮無時間限制。
4.操作方式。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年度對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成本變化率進行評估。當評估周期相對于基期的運價成本變化幅度達到15%時,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擬定運價調整方案,會同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實施;未達到條件時,當年不做調整,納入下一周期累計計算。
黃山市發展改革委遵循“合法性、相關性、合理性”原則,結合市交通運輸局提供的數據資料,通過發放成本調查表、實地走訪調查,采取合理方法和標準對我市中心城區巡游出租汽車運營定價成本開展監審,經成本監審,2019-2021年黃山市中心城區巡游出租車年均運營總成本為191985.42元,單車運營定價成本2.02元/公里,單車載客運營定價成本3.23元/公里。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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