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為扎實推進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懾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推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亳州市應急管理局近日將全市第三季度4起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案例1:亳州市應急管理局對亳州市某加油站變更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未申請變更行政處罰案
2023年7月26日,亳州市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稱:亳州市某加油站擅自增加了一個油罐。2023年8月1日,亳州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加油站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核查發現,該加油站擅自增加一個油罐的行為屬實。亳州市某加油站擅自增加一個油罐,該行為為變更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但自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該加油站未向發證機關申請變更。亳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制作了《現場檢查記錄》,8月1日下午,執法人員對該加油站法人王某進行了調查詢問,王某承認了違法行為。
該加油站變更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未申請變更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決定給予該加油站人民幣9000元(玖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2:渦陽縣胡某無證經營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涉嫌危險作業罪案
2023年7月26日,渦陽縣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線索反映渦陽縣義門鎮胡樓村一民房院內有居民非法儲存疑似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渦陽縣應急管理局立即聯合渦陽縣公安局,當場查獲胡某在院內存放的氣瓶(115罐40升大罐,車上存放200罐3.3升小罐、充裝設備等)。
胡某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同時,該儲存點位于居民區,胡某非法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存在現實危險,涉嫌危險作業罪。渦陽縣應急管理局按照行刑銜接有關要求,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案例3:利辛縣馬某無證經營危險化學品涉嫌危險作業罪案
2023年6月29日,利辛縣應急管理局接公安部門移交“馬某涉嫌無證經營危險化學品柴油738升及案卷相關材料”。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利辛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馬某立案調查,經調查詢問、委托檢測等方式,證實馬某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危險化學品柴油行為屬實,并依法扣押違法經營的柴油738升。
馬某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參照《安徽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2020版)》,利辛縣應急管理局2023年8月15日對馬某作出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柴油738升,并給予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地段人流量較大,馬某非法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柴油存在現實危險,涉嫌危險作業罪。2023年8月31日,利辛縣應急管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案例4:利辛縣應急管理局對安徽某科技環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證上崗作業行政處罰案
利辛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執法人員對安徽某科技環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涉嫌未取得相應資格進行電焊特種作業。2023年8月4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將有關材料移交至執法大隊,經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該公司負責人熊某、公司員工李某在詢問筆錄中承認李某無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電焊作業行為屬實。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參照《安徽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利辛縣應急管理局2023年9月5日對安徽某科技環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貳萬陸仟元(26000元)的行政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張洪金
編輯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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